越南人民代表制度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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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旭东.越南人民代表制度简述[J].山东人大工作,2006(4):5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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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旭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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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实行人民代表制度。越南宪法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国会及各级人民议会,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均由民选代表组成。国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集中立法、行政、审判、检察等权力,在它之下,各国家机关分工负责,政府负责行政管理工作,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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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代表制度 越南 行政管理工作 国家权力 分工负责 最高人民法院 权力机关 审判工作 社会主义 国家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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