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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市皮鞋厂负责人妨害民事诉讼被司法拘留案
摘    要:原告:吉林省延边皮革厂。 法定代表人:王锡亮,厂长。 委托代理人:刘民,延边皮革厂经销公司经理。 被告:黑龙江省密山市皮鞋厂。 法定代表人:迟德文,厂长。 委托代理人:郭兴奎,密山市皮鞋厂副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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