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自首制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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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燕 许宏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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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工学院社会科学系 广西.柳州545006(张燕),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浙江.杭州310008(许宏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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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广西工学院科学基金项目的成果之一。项目合同编号:院科 05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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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7年刑法明确规定了单位可以作为犯罪的主体。但刑法中的相应制度却并没有进行同步的改变,对犯罪单位能否适用自首制度没有予以明确地规定。文章对自首制度能否适用于单位犯罪主体、单位犯罪自首的认定以及相关处罚原则等问题略抒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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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单位自首 认定 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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