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外关系法》的内容体系及其实施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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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忠法.我国《对外关系法》的内容体系及其实施探讨[J].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24(1):106-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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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忠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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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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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法治创新研究”(项目批准号:18ZDA15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科重大项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知识产权公共领域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2019-01-07—00-07-E00077)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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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涉外法律”可以分为“涉外公法”“涉外经济法”与“涉外私法”。2023年6月28日通过并于同年7月1日生效的《对外关系法》属于“涉外公法”的范畴。该法共有六章四十五条,含总则、对外关系的职权、发展对外关系的目标任务、对外关系的制度、发展对外关系的保障及附则。它意在申明中国的对外关系活动将严格按照法治轨道运行,促使涉外法律体系更为完备,更有利于开展涉外法治斗争和维护国家、企业和国民利益。针对该法的宣示性及高度抽象和概括性,在该法实施过程中,我们首先应加大相关研究,为立法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有效实施打下基础;其次要协调好《对外关系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再次采取有效实施《对外关系法》的具体举措;最后要注重非国家行为体对实施《对外关系法》的影响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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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对外关系法》 涉外法律 涉外公法 涉外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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