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人执法违法和责任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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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俞幼华,胡水华.论行政人执法违法和责任追究[J].求索,20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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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俞幼华 胡水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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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饶师院政治系,上饶师院政治系 江西,上饶,334001,江西,上饶,33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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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法文明行政是实现社会状态的有效方式,其中心环节是行政执法,据统计,我国有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所有的行政法规、规章都需要行政主体通过行政人执行。行政执法,对于行政人来说,既是重要的职权,也是神圣的职责。但现阶段我国行政执法的情况不是令人满意,不少管理领域中的违法现象仍然严重,有些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有力的制止甚至蔓延开来。特别是某些基层执法部门的行政人由于缺乏法制意识,在行政执法中有法不执,执法不严,滥用职权、执法违法,使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走了样,群众反响比较大。究其原因,行政执法违法归责不明、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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