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意思自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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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尧华,张树和.谈谈意思自治[J].律师世界,19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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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尧华 张树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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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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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明确提出要“强化尊重民事主体意思自治的观念”。这是建国后我国最高审判机关第一次在重要文件中使用了传统民法中这一概念。正确地理解使用这一概念,不仅对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保护民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而且也会对司法人员和其他法律工作者更新观念产生深远影响。本文对意思自治有关的几个问题谈点认识。意思自治在传统民法理论中的基本含义是:民事主体基于平等权利,有权按照自己意志,自由进行民事活动,这种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意志大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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