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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摘    要:将自2006年12月1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规定,中国将全面履行入世的基本承诺,面向外资银行全面开放人民币零售业务,一个基本的导向是鼓励外资银行在本地注册,注册后将获得完全的人民币零售业务资格,还将获得从事银行卡业务以及咨询服务的业务。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政  外资银行  零售业务  银行卡业务  管理条例  全面开放  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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