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重要形式,是推进依法行政进程的重要手段。近两年来,我市在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2002年全国备案工作座谈会提出的“全面建立统一的五级政府、四级监督、一级抓一级、上下贯通的备案工作体制”的要求,在自觉做好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上级政府和本级人大备案的同时,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切实开展对乡镇和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真正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从而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保护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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