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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办公厅明确认为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及其代表可以代理人身份参与在华国际仲裁活动
引用本文:刘郁武.司法部办公厅明确认为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及其代表可以代理人身份参与在华国际仲裁活动[J].仲裁与法律,2003(1):19-20.
作者姓名:刘郁武
摘    要:

关 键 词:中国  仲裁规则  驻华代表  外国律师事务所  驻华代表处  代理人  国际仲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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