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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据《新唐书》载:戴胄任大理寺少卿时,候选迁调的官员相当多,当中有人捏造资历和庇荫,采取伪造证件的手段,以达到提拔的目的。皇帝下令:这种人准其自首。如不自首,一经查出,则处以死刑。不久,就有这么一起案件发生,该案业经审结,戴胄认为,依照律文规定,此人应处以流刑,唐太宗说道:“我有言在先,凡不自首者,应处以死刑,现在你却主张处以流刑。你这不是利用本案来卖人情吗?”
关 键 词:
《新唐书》
伪造证件
大理寺
自首
唐太宗
死刑
流刑
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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