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同漏洞的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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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越宏,李媛. 论合同漏洞的补充[J]. 中国法学, 2001, 0(5): 161-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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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越宏 李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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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2. 山西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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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合同漏洞补充之法理分析 合同漏洞本质是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漏洞,通过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适当弥补使其臻于圆满,即可使合同漏洞得到补充。合同漏洞补充的主体,首先是原表意人,即合同双方当事人,他们可以事后就共同的意思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当达不成共同意思时,由法官根据一定的原则,采取一定的步骤,通过一定的方法进行补充。 (一)合同漏洞补充的可能性──不违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具有设立法律关系的意图的协议。在理论上,应把合同看成是当事人双方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行为。法律行为之一般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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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Mending of the Contract's F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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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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