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听证启动程序的模式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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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袁明圣.行政听证启动程序的模式选择[J].行政与法,2003(1):3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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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明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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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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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立法分别确立了行政处罚听证和价格听证制度。由于所适用的行政管理领域与行政管理行为各自的特殊性,两种行政听证采取的启动程序模式并不相同。行政处罚听证是经由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而启动,采用的自愿听证;价格听证则是一种强制性程序,实行法定听证;不同的启动模式反映了立法者不同的价值取向。相对而言,法定听证更有助于实现对行政权的控制和对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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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听证 启动程序 自愿听证 法定听证 价值取向 模式选择 |
文章编号: | 1007-8207(2003)01-0032-04 |
修稿时间: | 2002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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