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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法的宪法地位
作者姓名:董玉明  周瑞玲
作者单位:山西大学法学院;中共山西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山西,太原,030006
摘    要:经济法是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调控所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确立经济法宪法地位的必要性 ,确立经济法的宪法地位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需要 ,是实现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需要 ,也是消除实践对经济法错误认识的需要

关 键 词:经济法  法律体系  法制统一
文章编号:1004-4175(2004)02-009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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