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民法迄今未正式采用“物权”的法律概念 ,亦无完整且系统的物权立法。但以《民法通则》为龙头的民事立法 ,已初步确立了我国民法物权体系 ,物权法的基本制度也开始初露端倪。物权立法虽步履维艰 ,也尚未取得实质性的历史突破 ,但我国物权法制建设的成果有目共睹。民法学界孜孜以求 ,物权法研究成绩斐然。学界的努力既加深了对传统物权法的理解 ,也为我国物权立法提供了可供选择的参照系。面对庞杂的物权制度体系和异彩纷呈的学术景观 ,固步自封无疑是倒退 ,而冷静的内省则有利于立法发展和学理进步。一、现行物权立法存在的缺陷由于各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