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区主导发展模式对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借鉴意义——以重庆万州CDD分项目的实践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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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纪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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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共重庆市委党校成州分校40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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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区主导型发展模式不仅是一种新的扶贫方式,更为我国乡村治理法治化提供了诸多有益借鉴。一是贯彻自主发展理念,有助于保障落实村民话语权;二是重程序讲规则的运作,有助于村民有序参与社区管理;三是注重实践中培养能力,有助于提升村民依法自治能力;四是强化立体监督体系建设,有助于优化基层权力结构;五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有助于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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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区主导发展 乡村治理 法治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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