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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男女平等和保护妇女儿童利益的宪法
作者单位:人民日报社;
摘    要:中華人民共和国憲法草案,切實保障了男女平等和婦女的權利。憲法草案中明確地規定:「婦女有同男子平等的選举權和被選舉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憲法草案中的這些規定表明我們的國家從各方面保障男女平等和婦女的權利,並為鞏固和發展婦女的權利而不斷地創造各種必要的條件。過去,我們黨曾经發動和組織了大量的婦女參加長期的革命鬥爭,並且在革命還只在局部地區取得勝利的時候就制定了保障男女平等的法律,使婦女在分配土地和繼承財產,參加社會政治活動等各方面都有和男子平等的權利,在婚姻問題上也有和男子同等的自由和只主權利。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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