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洁生产和良性循环经济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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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江伟钰. 论清洁生产和良性循环经济立法[J]. 法学杂志, 2003, 24(5): 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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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伟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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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理工大学,上海,200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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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1972年“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以来,每隔10年联合国环发大会就会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提出新的标准和要求,如1992年联合国环发大会正式提出清洁生产;2002年联合国环发会议提出《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宣言》和《可持续发展实施计划》。清洁生产和良性循环经济立法与WTO规则、可持续发展之间是有机联系的一个整体。我国提出的发展清洁生产和良性循环经济立法、执法和司法等诸多问题,是我国进一步实现清洁生产和良性循环,以及经济发展的基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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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清洁生产 良性循环经济 立法规定 WTO规则 途径和方法 |
On the Legislation of Clean Production and Benign Circulate Econom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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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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