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表激辩“交管规定”三大焦点——《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立法听证会发言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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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勇.律师代表激辩“交管规定”三大焦点——《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立法听证会发言摘要[J].天津律师,2005(5):1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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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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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律师》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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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天津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已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广大群众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其中。对机动车和驾驶员”落户”管理问题、摄录机动车违章行为的处罚程序问题以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超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部分的责任分担问题.意见较为集中,观点不尽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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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 立法听证会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律师代表 交通事故 机动车 驾驶员 天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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