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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坚持巡回办案的人民法庭
摘    要:广东省惠东县安墩人民法庭管辖安墩、石塘、松坑三个公社,现有庭长、助审员、书记员各一人。从一九八○年起,他们坚持巡回办案,每年结案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其中,有百分之六十的案件是下乡巡回办结的。法庭坚持巡回办案,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既保证了及时结案,又方便了群众。干部群众赞扬说:“山高路远无阻隔,法官和我们心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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