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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孙大震政协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摘    要:(2014年4月29日政协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政协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孙大震因涉嫌职务犯罪,已经被秦皇岛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逮捕。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二十九条规定,决定撤销孙大震政协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资格。

关 键 词:常务委员会  河北省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政协  资格  撤销  职务犯罪  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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