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规定城管不得对小商小贩暴力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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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一鸣.浙江规定城管不得对小商小贩暴力执法[J].政府法制,2009(4):4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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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一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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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1月1日起,浙江省各地都要给小商贩提供谋生的空间,注重保护小商小贩或困难群体的权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还决定,今年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应当注重教育和纠正违法行为,不得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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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暴力执法 浙江省 城管 省人大常委会 行政执法人员 困难群体 执法活动 城市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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