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建在庐山的私人别墅被拆政府该不该赔偿
作者单位: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九江市庐山区人民法院,九江市庐山区人民法院
摘    要:2007年3月28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土地行政许可及行政赔偿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九江市国土资源局的上诉,维持九江市庐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依法确认原庐山区土地管理局与原告梅志勇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发放江西省建设用地许可证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九江市国土资源局赔偿原告梅志勇的建房损失43万余元。至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