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教师法律素质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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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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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许昌师专宣传部,461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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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邓小平同志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教育事业要顺利、健康发展,必须依法治教。依法治教是各类国家机构、学校、教师、学生及其他公民共同参与的法治活动,在此活动中,中小学教师是主力军,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法律素质是实行依法治教的前提。然而,现在中小学教师的法律素质参差不齐,整体上还不高,尚不能适应依法治教的需要,具体表现为:1、法律基础知识欠缺;2、违法行为时有发生;3、用法、护法、守法能力不强;4、没有形成一种学法的氛围;5、法治观念谈薄,对法律素质认识不足。中小学教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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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小学 教师 法律素质 教育评价 中国 |
文章编号: | 1006-1509-(2002)03-005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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