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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就没有义务吗?
作者姓名:李世辉
作者单位:《工友》维权律师团 成员
摘    要:案情回放:宋某和武汉某民营企业于1994年3月建立劳动关系,自2000年5月始,宋某和该企业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合同的期限为一年,每年签订新合同,至2005年已经签订五份内容相同的劳动合同。宋某在该企业连续工作了10年有余,该企业没有给宋某办理任何社会保险。2005年10月,在该企业组织的一次体检中,宋某被查出患有早期肝硬化,该企业知道这一消息后,考虑到宋某“治病要紧”,又是“老员工”,便同意给宋某三个月假期。今年3月,该企业例行和员工续签合同时,没有将空白合同发给宋某。该企业称,由于和宋某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无意再聘用宋某,要求宋某…

关 键 词: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  民营企业  义务  劳动关系  连续工作  社会保险  企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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