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买卖关系是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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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晓丽,刘锦辉.这起买卖关系是否有效[J].党员之友,20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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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晓丽 刘锦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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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乔云生与丁红雨从1994年10月开始同居生活,并生有一子。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捷达轿车一辆用做出租生意,车籍登记为乔云生。1998年10月,乔云生将该车卖给时玉林,并办理了车籍过户手续。后被了红雨发现,丁即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诉称捷达车是夫妻共同财产,乔云生在其不在家且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捷达车卖给时玉林,要求人民法院判决该买卖关系无效。 被告乔云生辩称,他是在丁红雨同意的前提下才将捷达车出卖给时玉林的。双方已办理了车籍过户手续,车辆买卖关系应确认有效。 第三人时玉林诉称,其购买乔云生的车是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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