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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势在必行
作者姓名:盛昌明
作者单位:铜陵市铜陵学院法政系,安徽铜陵244000
摘    要:新颁布的破产法无疑完善了破产法律制度,但在自然人破产能力问题上却完全作出了否定的选择,不能不说是新破产法的遗憾。一部法律的颁布不仅要具有稳定性、权威性,而且要有前瞻性。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是市场经济的要求,是与国际接轨的呼唤,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诉求。

关 键 词:自然人  破产法  债务  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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