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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天津市特聘专家制度的暂行办法
摘    要:第一条 为认真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充分调动引进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落实为他们提供的相关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更好地发挥他们在建设创新型城市、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中的重要作刖,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建立“特聘专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9]36号)精神,按照《天津市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津党发[2009]7号)和相关配套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关 键 词:天津市  家制度  中央组织部  人才引进  创新型城市  社会保障部  创新创业  引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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