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将“和谐之师”写入我军《内务条令》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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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勇,汪保康.试论将“和谐之师”写入我军《内务条令》的必要性[J].党史文苑,2011(16):5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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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勇 汪保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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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政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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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建设和谐军营、和谐社会、和谐世界的进程中,明确提出"和谐之师"的概念,塑造"和谐之师"形象,具有重要的军事价值、政治价值和社会价值,这是我军形象塑造的升华和创新,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充分的现实依据,这也就决定了将其写入我军《内务条令》的充分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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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和谐之师 我军形象 塑造展示 立法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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