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小保:一年前,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时因遭遇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八级伤残。工伤保险机构据此支付了我的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全部费用,公司也支付了我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解除了与我的劳动合同。8个月后,由于我觉得伤情日益加重,遂申请了复查鉴定。鉴于复查鉴定结论确认我为六级伤残,我曾要求工伤保险机构及公司分别向我补偿六级伤残与八级伤残之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差额,但均遭到拒绝,理由是我已不再是公司员工,也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伤情加重与工伤事故之间存在关联,更何况当初的一次性赔偿,意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