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抢夺民警配枪未危害公共安全的定罪量刑
作者姓名:
沈伟晶
作者单位:
浙江省松阳县人民法院
摘 要:
【裁判要旨】以抢夺枪支的方式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行为人的行为在特定的时空环境下未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或公共生活利益,且主观上没有危害公共安全故意的,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对被告人量刑时应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裁量,以实现司法公正。
关 键 词:
危害公共安全
妨害公务罪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刑事责任
定罪量刑
时空环境
裁判要旨
抢夺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