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合并破产的程序启动与执行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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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郝振.实质合并破产的程序启动与执行衔接[J].人民司法,2020(11):6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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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郝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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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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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裁判要旨】关联企业之间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关联企业财产的成本过高、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时,可适用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方式进行审理。采用实质合并方式审理破产案件的,各关联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各关联企业的财产作为合并后统一的破产财产,由各关联企业的債权人在同一程序中按照法定顺序公平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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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破产案件 法人人格 严重损害 关联企业 破产财产 债权债务 裁判要旨 债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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