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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特丹规则》的“单证托运人”之规定——兼与FOB卖方权益零保护观点之磋商
作者姓名:张玉卿
作者单位:北京张玉卿律师事务所,北京,100022
摘    要:通过对几个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相关条款的理解,分析海上运输合同、买卖合同以及付款方式,进而指出在《鹿特丹规则》下FOB卖方的地位。与此同时,提出出口商应如何处理买卖合同与海上运输合同的关系,如何处理提单签发问题,如何减少风险,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 键 词:《鹿特丹规则》  单证托运人  FOB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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