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宪法诉讼——兼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侵犯公民受教育权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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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褚玉龙.刍议宪法诉讼——兼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侵犯公民受教育权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答复[J].中国司法,2002(2):3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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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褚玉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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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三众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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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宪法诉讼是指因公民的宪法权利被侵害而提起的诉讼。从狭义上讲,宪法诉讼是指公民个人认为某个法律、法规侵害了自己的宪法权利,而向法院提出控诉,要求审查其合宪性的一种制度;从广义上讲,宪法诉讼是指公民认为自己的宪法权利受到他人侵害,而以该宪法条文为依据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承担债权责任的制度。在我国,根据现行《宪法》第62条、第67条的规定,狭义上的宪法诉讼作为宪法监督的一种形式,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实施,不存在个人对违宪法律、法规控诉的问题。因此,本文所指宪法诉讼仅指广义上的宪法诉讼。综观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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