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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民商法价值取向的异同对我国民商立法的影响
引用本文:陈卫延.浅析民商法价值取向的异同对我国民商立法的影响[J].法制与社会,2013(1):137-138.
作者姓名:陈卫延
作者单位:浙江国翱律师事务所
摘    要:商法和民法是对市场经济进行调节的重要的一类法律制度,效益和公平在法律层面是其最为重要的价值取向。两者之间既有一定区别又存在密切联系。两者之间的区别既在于其法律对象的不同,也在与其在立法过程中的价值取向的差异。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需要考虑到效益优先的原则,因而效益成为了商法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价值取向;而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在对资源进行再次分配的过程中,也要充分考虑公平优先的原则,因而公平成为了民法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对商法和民法不同价值取向的正确认识,于我国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 键 词:民商法  价值取向  公平  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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