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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立法中调整对象及调整方式研究——基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启示
作者姓名:闫晓峰  韩玉娟
作者单位:1. 北京联合大学
2.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
摘    要:在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立法中,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必须明确保护。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利益必须明确剔除即不予补偿并坚决查处,这是切实保护拆迁中农民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保护公众利益的需要。针对不同拆迁类型确立、优化调整方式是公平、公正、和谐拆迁的关键。如果在调整对象和调整方式上界定不清,会造成该补偿的不补偿或少补偿,不该补偿的补偿或多补偿的现象,那才是对农民合法权益真正侵害。也不是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立法中的应有之意。

关 键 词: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立法  调整对象  调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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