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是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尊重和维护人大制度的宪法地位。各级党委应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理论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党政干部培训教育内容,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人大意识。将党委重视人大工作、“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考核体系,增强各级各部门重视人大工作、加强人大建设的自觉性、责任心。完善地方各级党委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权的工作机制,如每届党委应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重大决策和重要人事任免应事前征求人大意见,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兼任同级党委副书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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