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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安丘县的3个村划归潍坊市领导给山东省人民委员会的批复
摘    要:1956年12月29日(56)鲁民丁二字第3242号报告悉。同意将安丘县许营区泉河头乡的泉河头村及南流区的河湾、杨家2个村划归潍坊市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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