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食品安全法》中代言人的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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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葛笑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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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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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55条规定了代言人的连带责任,然而应如何界定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构成要件,立法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回答,而且作为代言人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也微有争议。立法是为了避免不法行为的发生,而不是遏制代言现象的存在。在未来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应明确代言人与广告主承担按份责任,《食品安全法》也应该为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生活秩序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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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食品安全法 代言人 广告主 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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