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优秀民营企业家的社会表彰机制 |
| |
引用本文: | 冀运兴,刘孟山.建立优秀民营企业家的社会表彰机制[J].党史博采,2005(4). |
| |
作者姓名: | 冀运兴 刘孟山 |
| |
摘 要: |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对包括私营企业主在内的新社会阶层的优秀分子进行表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涌现出了一大批杰出的民营企业家,他们在取得自身事业发展的同时,也为国家和社会做了贡献,作为事业成功人士,他们当中许多人在拥有丰富的物质条件之后,实现自身社会价值就成为其强烈的追求,因此,对他们的表彰,当然应重在精神激励.所谓精神激励就是通过对成绩的认可、记功命名、授予荣誉称号、提级升职等手段,满足人的社交、自尊、自我发展和自我实观的需要,以激发人的荣誉感、光荣感、成就感和自豪感,从而在更高的层次上调动人的积极性.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