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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老板当劳模现象评析
引用本文:黄如桐.私营企业老板当劳模现象评析[J].红旗文稿,2000(23).
作者姓名:黄如桐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经济所 研究员
摘    要:继某省把12名私营企业老板评选为劳动模范之后,某大城市在今年五一节前,把2名私营企业老板评选为劳动模范。该市某位负责人就此连续发表两篇文章,极力推崇。他的主要观点是:第一,私企老板当劳模“在政治上是一个重大的突破”,“劳动者的称号,对于广大非公企业老板来说,也是当之无愧的”;第二,“两个人的当选澄清了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非公有经济人士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的一部分”;第三,“建设者的称号,对于广大非公有企业老板来说是当之无愧的”。这些论点是否正确?回答只能是否定的。1.所谓私企老板当劳模是政治上的重大突破,这究竟是突破了过时了的旧框框,还是突破了经过长期实践证明为正确的政治结论?我认为,显然是属于后者而不是前者。无论是从我国《宪法》的明文规定,还是从党和国家重要领导人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中,我们都可以得出如下几条政治结论:一是私营企业主不是社会主义劳动者,不是工人阶级的一员。因而,他们根本没有资格当工人阶级中的优秀代表——劳动模范。二是私营企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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