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豫政办〔2 0 0 4〕4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省农业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建设厅、财政厅等6部门制定的《2 0 0 4—2 0 1 0年河南省农民工培训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20 0 4—2 0 1 0年河南省农民工培训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 0 0 3〕1 9号) ,提高我省农民工素质和就业能力,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根据《2 0 0 3—2 0 1 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国办发〔2 0 0 3〕79号) ,结合我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