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触电人身损害案件中的侵权主体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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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闫水龙.高压触电人身损害案件中的侵权主体研究[J].法制博览,2015(1):4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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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闫水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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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晋城供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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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高压触电案件中的侵权主体问题,是理论和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题。无论是将供电企业还是电力设施产权人作为唯一的责任主体,都存在理论上的不足和实践中的困难。本文主要采用理论法学和规范法学的方法,从法律规范文本出发,同时结合社会和司法实践,对高压触电损害案件中的责任主体进行了分析,区分了高压触电事故中的两类侵权人,一是高压电作业的经营者,二是电力设施的产权人,二者分别承担无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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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触电 高度危险责任 无过错责任 过错推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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