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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沙村里逮“硕鼠”——查办李庆成案的前前后后
引用本文:王伟荣.玉沙村里逮“硕鼠”——查办李庆成案的前前后后[J].大特区党风,2002(7):20-22.
作者姓名:王伟荣
摘    要:2002年3月,经过几个月的紧张工作,海口市纪检监察机关终于查明原海口市人民政府玉沙村搬迁办公室(简称玉沙办)主任李庆咸在担任玉沙办主任期间,贪污公款57.5万元、挪用公款78万元及行贿5万元的事实。日前,李庆咸已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李庆咸一案涉及人员多,情节复杂,违纪金额巨大,是一起比较棘手的疑难案件。

关 键 词:追究  疑难案件  纪检监察机关  挪用公款  司法机关  贪污  刑事责任  行贿  任期  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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