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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咨询
摘    要: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下列两个法律问题,需要明确,请给予书面答复为盼。一、《地方组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这里面的“每两个月”确切的时间范围到底是多少? 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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