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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经营文化观之我见
引用本文:何其刚.律师事务所经营文化观之我见[J].中国律师,2005(11):26-26.
作者姓名:何其刚
作者单位: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
摘    要:长期以来,一个办公场所、一套办公设备、一个行政秘书,似乎已经成为律师所开办业务的主要行头,然后就是拉案源、做材料、会见当事人、出庭、开会。律师事务所强调专业化以来,这点状况有了很大改善,有些律师在给自己定位,有些律师所也在自我圈地,但什么业务都敢做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数量上仍然处于主流,他们有他们的理由:法条是公共资源,大家都是专业出身,水平都差不多,业务谁做都一样,法条都一样,重点是要宣传,要推销自己,让当事人、让社会首先了解你,恰巧知识经济社会以来,信息化为这些以练外功为主的律师带来了极好的机遇,把自己的网站…

关 键 词:律师事务所  经营文化观  中国  律师业务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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