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共行政人员的公共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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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敏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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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福建,厦门,36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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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共行政人员以公共利益代表者身份实施管理,并且要努力实现公共利益目标。这就决定了公共行政人员具有公共性这一属性。从公共行政人员的产生及其来源来看,公共行政人员是受人民的委托产生的,是代理人角色,他的权力是公众作为委托人让渡所得的;从公共行政人员行政的对象来看,他所行政的对象是社会公共事务;从选取公共行政人员的宗旨来看,社会需要公共行政人员是因为其能为人民办事,实现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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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行政人员 公共性 公共人 |
文章编号: | 1005-460X(2004)06-0011-02 |
修稿时间: | 2004-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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