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经济诉讼当事人作伪证的司法对策
作者姓名:翁子明
作者单位:广州海事法院
摘    要:我们知道,查清案件事实是正确裁判的前提,而一切事实的认定必须依赖证据,只有在证据真实可靠的基础上,认定的事实才能与客观实际相符。证据的取得有两大来源:一是由当事人提供,二是法院收集和调查。一般地说,法院收集和调查得到的证据准确性较高,可信性较大,而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由于当事人本身的诉讼地位所决定,其所提供的证据往往带有片面性和虚假性,如果要作为定案依据,则必须经过严格审查。 从诉讼当事人来讲,由于其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