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案例简介] <人民日报>2004年4月18日讯:2004年2月15日,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事故,54人在事故中丧生,70多人受伤.经调查认定,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中百商厦"伟业电器"员工于洪新将点燃的香烟掉落在库房中,引燃地面纸屑、纸板等可燃物发生火灾.主要原因:一是中百商厦没有严格落实<消防法>关于法人单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制定的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没有落实且未组织过演练;违章将商厦北墙外的自行车棚改建为简易仓库后,没有落实消防部门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要求;经营管理混乱,超范围租赁经营舞厅项目,忽视对该舞厅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火灾发生后,安全保卫人员没有组织三楼和四楼人员疏散,有关人员没有及时报警.二是吉林市商业委员会对中百商厦管理不力,对商厦在消防安全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失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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