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承担问题法理探讨——对新《婚姻法》第41条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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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穆英慧,黄顺林.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承担问题法理探讨——对新《婚姻法》第41条分析[J].政法论丛,2003(4):4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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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穆英慧 黄顺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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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 上海200042
(穆英慧),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苏州215021(黄顺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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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婚姻法》第 4 1条对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承担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但由于该法条不甚明晰的界定 ,导致司法实践中对该条产生误解。本文从对法条的理解出发 ,阐述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并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 ,对完善我国相关立法提出建议 ,以便更好地指导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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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共同债务 连带责任 债权人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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