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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承担问题法理探讨——对新《婚姻法》第41条分析
引用本文:穆英慧,黄顺林.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承担问题法理探讨——对新《婚姻法》第41条分析[J].政法论丛,2003(4):45-47.
作者姓名:穆英慧  黄顺林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学院 上海200042 (穆英慧),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苏州215021(黄顺林)
摘    要:新《婚姻法》第 4 1条对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承担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但由于该法条不甚明晰的界定 ,导致司法实践中对该条产生误解。本文从对法条的理解出发 ,阐述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并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 ,对完善我国相关立法提出建议 ,以便更好地指导实践。

关 键 词:共同债务  连带责任  债权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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