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本体论思考——民法的存在与存在的民法 |
| |
作者姓名: | 洪学军 |
| |
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400031 |
| |
摘 要: | 民法不仅是作为“用”的范畴的形而下的有形规则体系 ,它同时是作为“体”的范畴的形而上的无形精神理念。作为民法的存在的市民社会是民法的逻辑起点和实践基础。文章以市民社会为契入点 ,探讨了市民社会及市民社会—市民法 (民法 )—市民法学 (民法学 )的内在联系。进而从市民社会存在与市民社会思维着手 ,构建存在的民法的理念 ,即私法自治、权利神圣与进化理性 ,进而指出民法是自然法民法、实在法民法与社会法民法的统一
|
关 键 词: | 民法世界观 市民社会存在 市民社会思维 价值 形式 事实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